2021.07.14
東坑鎮中心區C-F11-4、C-F11-5街坊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項目基本信息
地塊名稱:東坑鎮中心區C-F11-4、C-F11-5街坊地塊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東坑鎮人民政府土地儲備辦公室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檢測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鉆探單位:東莞市華真環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塊地址:東莞市東坑鎮中興大道,中心地理位置是東經113°55′38.74"、北緯22°59′29.41"
地塊調查面積:12749平方米
地塊原用地性質:公共交通用地
地塊規劃用地性質:廣場用地(S2)及商住混合用地(R2+C2)
調查緣由:東坑鎮中心區C-F11-4、C-F11-5街坊地塊位于東莞市東坑鎮中興大道(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3°55′38.74"、北緯22°59′29.41"),占地面積12749m2。調查地塊1998年前為農林地,1998年開始建設東坑汽車站,1999年4月投入使用,2020年2月14日東坑汽車站終止經營。現用地性質由公共交通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S2)及商住混合用地(R2+C2)。根據關于印發《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辦[2018]310號),該地塊需要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受東莞市東坑鎮人民政府土地儲備辦公室委托,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03月承擔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根據國家地塊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中健檢測于2020年03月~2020年06月期間對目標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并編制了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根據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調查地塊歷史沿革清晰。根據歷年衛星地圖和人員訪談了解,地塊1998年之前為農林地,1998年開始建設東坑汽車站,1999年4月東坑汽車站投入使用。1999年至2020年2月為東坑汽車站,東坑汽車站運營期間,陸續將部分商鋪用于出租。2010年將售票大廳2層出租于樂群沐足,主要從事沐足、按摩等;汽車安全檢查臺建設于2013年,用于車輛安全檢查及維修。汽車安全檢查臺旁邊有約8平方米的存放區,主要存放維修工具、油類材料等;2016年3月至2019年將位于地塊東南側商鋪租于東莞市東坑消防公司,主要經營消防設施工程以及零售消防器材;2016年11月至2018年將位于地塊東南側商鋪租于東莞市東坑農機管理服務站,主要從事農業機械設備維修、零售農業機械及配件。2019年將位于地塊西北側的候車大廳裝修為東莞市東坑達信實業公司辦公樓,達信實業公司為東坑汽車站運營公司,主要用作辦公室;調查地塊有一配電房,位于售票大廳南側,主要對東坑汽車站的電能進行接收、分配、控制與保護。配電房內有一柴油發電機,用于應急發電。2020年2月至今調查地塊用作臨時停車。
地塊內建筑物、地面硬化水泥尚未拆除,均處于閑置狀態,未進行其他工業的開發利用。關注污染物為重金屬、VOCs、SVOCs及石油烴。
三、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1、土壤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9個土壤監測點(包含1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6m,項目組于2020年03月30日和03月31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33個(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石油烴(C10-C40)。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土壤監測結果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1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照點pH值為7.00,呈中性土壤;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出;二氯甲烷和石油烴有檢出,二氯甲烷檢出結果為6.7×10-3mg/kg,石油烴檢出結果為103mg/kg,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地塊內土壤監測結果
①pH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32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值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5.40~8.59,其中6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26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堿性土壤為主。
②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32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鎘、銅、鉛、汞、鎳的檢出濃度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六價鉻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③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32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38項有機物。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氯甲烷、間二甲苯+對二甲苯、甲苯共3項,其中氯甲烷的最大檢測值為1.0×10-3mg/kg,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最大檢測值為2.2×10-2mg/k,甲苯最大檢測值為2.0×10-3mg/kg,以上3種有機物的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④石油烴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32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的檢測,全部樣品石油烴均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74~752mg/kg,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2、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
(1)地下水檢測結果分析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2020年04月13日在地塊內共采集了3份地下水樣品,檢測了pH值、渾濁度、鐵、錳、銅、鋅、鋁、鈉、鉛、汞、砷、硒、鎘、六價鉻、鎳、石油類共16項監測指標。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調查地塊地下水26項監測項目共檢出10項,pH值范圍為6.24~6.75,屬于弱酸性水,渾濁度、鐵、錳共3項出現超篩選值情況,渾濁度在D1(下游)點位樣品中出現超篩選值情況,鐵在D2(上游)點位樣品中出現超篩選值情況,錳在D1(下游)和D2(上游)點位樣品中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有關要求。
調查項目組于2020年08月05日在地塊上游,距離地塊西南方約700m的民用井采集了1份地下水對照點樣品,監測指標與調查地塊內3個地下水井監測指標一致。DJ01(對照點)pH值為5.62,檢測結果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以上標準要求;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有關要求。
地下水渾濁度超標原因分析:地下水渾濁度與水中礦物質含量有關,如鐵、錳、砷、鈉等物質,本次調查地下水鐵、錳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因此地下水渾濁度出現超篩選值情況的原因可能是水中含有較多的鐵、錳等礦物質所致。
地下水鐵、錳超標原因分析: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可知“地下水中度~重度污染區主要分布在粵東、粵西工業區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污染項目主要為pH值、Fe、Mn、NH4+”,調查地塊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區,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鐵、錳出現超篩選值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地塊內地下水鐵、錳本底值相對較高。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標,不屬于地塊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關注污染物錳、鋁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故這些超標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徑,由此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因此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的渾濁度、鐵、錳不同程度的超出相應風險篩選值,因此建議在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用途的開發利用
3、總結論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東坑鎮中心區C-F11-4、C-F11-5街坊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廣場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