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東莞市石排鎮2018年第4001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東莞市石排鎮2018年第4001號地塊
地塊占地面積:8881.51平方米
地理位置:東莞市石排鎮赤坎村,中心坐標位置是東經113°59'4.00",北緯22°5'23.34"
場地責任單位:東莞市石排鎮赤坎股份經濟聯合社
土地利用現狀:農用地
未來規劃:U29(其他交通設施用地)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莞市石排鎮2018年第4001號地塊位于東莞市石排鎮赤坎村,中心坐標位置是東經113°59'4.00",北緯22°5'23.34",場地占地面積為8881.51m2。調查地塊一直為農田、果樹種植地,現用地規劃性質變更為U29(其他交通設施用地),擬用于建設加油站。根據《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調查情況
根據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調查地塊歷史沿革清晰。2013年前調查地塊作為農田用地和果樹種植用地,主要種植花生、大豆等農作物和荔枝、龍眼等果樹;2013年地塊用地性質規劃為工業用地,但一直未進行建設,此地塊一直為農田、果樹種植地;2018年4月該地塊用地規劃性質變更為U29(其他交通設施用地),擬用于建設加油站。根據場地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進行生產活動,無重點潛在污染區域。為了了解調查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對土壤基本理化項目、有機農藥類(4項)以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45項基本項目進行監測分析。
第二階段土壤環境初步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8年11月20日,調查組結合專業判斷布點法及系統布點法進行布點,共設置土壤檢測點位7個(包括土壤檢測對照點位1個),調查深度為0~8m,共采集土壤樣品25個(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pH值、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有機農藥類4項。
地下水環境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地塊內呈三角形布設地下水監測井3口,其中地下水流向上游1口監測井,下游2口監測井,地下水監測井深度為7~15米,共采集地下水樣品3份(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15項和毒理學指標16項。
魚塘底泥采樣時間為2019年1月29日,共設置底泥檢測點位2個,共采集底泥樣品2份;檢測項目包括基本理化項目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和有機農藥類4項。
根據檢測分析結果:
本次調查檢測的所有土壤、魚塘底泥環境調查結果,本次調查采集的所有土壤、底泥樣品中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本地塊土壤環境風險篩選值,本地塊土壤污染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在可接受的范圍,無需開展土壤和底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根據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在本地塊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源的情況下,通過風險分析,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超出篩選值的項目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是可以接受的,無需啟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報告調查評價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地下水中,色度、渾濁度和砷超相應風險篩選值,地下水中的色度、渾濁度等屬生活類污染物,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指標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地塊場地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砷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暴露途徑,由此,在不飲用地下水的情況下,地下水中的砷不會對人體產生健康風險。另外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其他各污染物檢測濃度均低于風險篩選值,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不屬于污染地塊,故該地塊作為其他交通設施用地(U29)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