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長安鎮2020年00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長安鎮2020年001地塊
占地面積:23099.75平方米
地理位置:東莞市長安鎮新安社區(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3°47'22.40"、北緯22°49'14.37")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長安鎮人民政府
土地利用現狀:工業用地
未來規劃:二類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長安鎮2020年001地塊位于東莞市長安鎮新安社區(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3°47'22.40"、北緯22°49'14.37"),占地面積23099.75平方米,該地塊歷史使用性質為工業用地,東莞市長安鎮人民政府現擬將該地塊開發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二類居住用地(R2),根據《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調查情況
(1)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調查地塊1994年前為荒地;其中,調查地塊北側區域于1994年開始建設廠房,于1996年完成廠房建設并出租于東莞市長安建筑材料試驗室,該企業于2017年完成搬遷;2017年至今地塊未進行利用,主要為兩棟廢棄建筑,建筑內堆放有部分雜物,未涉及工業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的堆放。南側區域1994年-2011年為東莞市永興混凝土有限公司所用,主要從事混凝土的生產;2011年-2013年地塊主要為空置狀態;2013年啟信駕校于地塊內開始建設訓練場,東南側的樓房出租于品珍閣,2014年啟信駕校正式投入使用,于2016年停止使用,而品珍閣(餐廳)沿用至今;2016年至今地塊主要為增田村停放車輛處及南天駕校訓練場。
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歷史上存在混凝土廠、停車場、試驗室及配電房,因此將上述區域作為重點關注區域,關注污染物包括VOCs、石油烴、重金屬、多氯聯苯、萘、蒽、熒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
(2)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①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16個土壤監測點(包含1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7.20m,項目組分別于2020年05月13日~2020年05月16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71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C10-C40)、多氯聯苯。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1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照點pH值為6.57;重金屬中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出;石油烴檢出結果為79mg/kg,其余有機類檢測指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2、pH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7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值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4.91~7.97,其中53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17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酸性土壤為主。
3、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7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的檢出濃度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六價鉻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4、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7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均未檢出,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5、石油烴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7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的檢測,70個樣品均有石油烴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36mg/kg~371mg/kg,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6、多氯聯苯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多氯聯苯的檢測,均未檢出,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多氯聯苯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②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2020年05月29日共采集了4份地下水樣品(包括地下水對照井,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渾濁度、pH值、鐵、錳、銅、鋅、鋁、鈉、汞、砷、硒、鎘、六價鉻、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量)、苯乙烯、多氯聯苯、石油類、多環芳烴。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檢測結果分析
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地下水pH值范圍為4.49~7.82,其中D2、D3偏弱酸性水,D1為弱堿性水,D1地下水pH值檢測結果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以上標準要求,D2、D3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V類水標準,其余地下水21項監測項目共檢出10項,其中錳、鋅、鋁3項出現超篩選值情況,錳、鋅、鋁僅在D2點超出篩選值,超篩選值倍數為0.88(鋅)~1.12(鋁),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要求。
地下水pH偏酸原因分析:由于根據地球化學、生態環境和氣候等因素長期共同作用導致我國的土壤分布規律為“南酸北堿”,且根據相關東莞土壤酸堿性調查學術課題結果表明,東莞土壤普遍偏酸性,故判斷地塊土壤偏酸性原因為土壤pH本底值偏酸性繼而導致地下水偏酸。
地下水錳超篩選值原因分析:本次檢測結果顯示地下水D2(下游)出現超篩選值情況,根據《廣東省地下水保護與利用規劃》可知“地下水中度~重度污染區主要分布在粵東、粵西工業區及珠江三角洲地區,污染項目主要為pH值、Fe、Mn、NH4+”,調查地塊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區,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錳出現超篩選值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地塊內地下水錳本底值相對較高。
地下水鋁超篩選值原因分析:本次檢測結果顯示地下水D2(下游)出現超篩選值情況,同時根據東莞市內開展的地塊調查結果顯示地下水鋁的檢出結果一般相對較高,因此地下水鋁出現超篩選值的原因可能是東莞市地下水中鋁的本底值相對較高,但由于地塊周邊歷史上存在五金制品廠,且地下水超篩選值點位僅D2下游水井處,故不排除周邊五金制品廠重金屬遷移的可能性。
地下水鋅超篩選值原因分析:本次檢測結果顯示地下水D2(下游)出現超篩選值情況,但由于該區域屬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礦產資源較豐富,因此地下水鋅出現超篩選值的原因可能是東莞市地下水中鋅的本底值相對較高。但由于地塊周邊歷史上存在五金制品廠,且地下水超篩選值點位僅D2下游水井處,故不排除周邊五金制品廠重金屬遷移的可能性。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超篩選值污染物錳、鋅、鋁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暴露途徑。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錳、鋅、鋁不存在暴露途徑,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本次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屬于“地質災害易發區”,且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錳、鋅、鋁的檢出結果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要求,因此在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開發利用。
(3)總結論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長安鎮2020年001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二類居住用地(R2)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