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7
橋頭鎮2013年第027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橋頭鎮2013年第027地塊
占地面積:84182平方米
地理位置:東莞市橋頭鎮橋東路南五街(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4° 7'27.81"、北緯 23° 1'35.58")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橋光實業集團公司
未來規劃:二類居住用地+商業金融業用地(R2+C2)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橋頭鎮2013年第027地塊位于東莞市橋頭鎮橋東路南五街(中心地理位置:東經114° 7'27.81"、北緯 23° 1'35.58"),占地面積84182平方米。該地塊2019年前為農用地;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商業金融業用地(R2+C2)。根據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文件 《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環境調查結果:
在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期間,項目組通過資料收集和審閱、現場踏勘、調查采訪等方式對目標地塊及其周邊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污染識別。目標地塊歷史沿革清楚:調查地塊2019年前為農用地,于1997年開始開荒耕作,地塊中部區域設有一農用渠,長約330米,其流向為西北向東南;2003年地塊交由東莞市橋光實業集團公司進行管理,地塊西南邊角及東南邊角有幾處臨時工棚,為農民的休息處,該企業于2003年-2004年進行土地平整,此次平整回填面積約為84100平方米,填土厚度為0.5米~2.0米,平均厚度1.1米,填土土方量約為92510立方米,回填土壤主要來源為橋東路建設開挖的素填土及開挖農用渠時的素填土,由于橋東路建設及農用渠開挖前均為農田,未涉及有工業企業,故回填土不含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廢棄物及危險廢物;2004年-2016年地塊未進行開發利用,地塊內種植有部分香蕉樹及桉樹;2016年東莞市橋光實業集團公司為配合鎮重點辦的要求和服務鎮重點工程的原則,將地塊交給一工程隊暫用,該工程隊將施工過程中開挖出的土壤堆放至地塊內,施工完成后將部分土壤搬運出地塊,用于工程的回填土壤,剩余土壤用于地塊的土地平整,填土面積約為20000平方米,填土厚度為0.5米~3.5米,平均厚度1.9米,土方量約為38000立方米,工程隊施工項目為新建企業,企業建設前為農田,故未涉及有工業企業,土壤不含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廢棄物及危險廢物;2017年至今地塊未做利用,長滿雜草,地塊內歷史上無發電機、變壓器裝置存在。
三、第二階段環境調查結果
①土壤環境調查結論
第二階段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9年12月18日~2020年01月06日,調查組采用系統布點和專業判斷布點相結合方法進行土壤監測點位的布設,此次初步調查共布設53個土壤點位,1個對照采樣點,總共54個土壤點,共采集249份樣品(不包括土壤平行樣),調查地塊內鉆孔深度為6.00~7.00m,分別采集4-6層不同深度樣品;對照點采集深度為0~0.5m。監測項目為:pH、重金屬和無機物(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石油烴、有機農藥類、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根據檢測分析結果,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pH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248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為4.50~9.06,其中173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75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弱酸性土壤為主。
2、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248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的檢出濃度低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其中六價鉻土壤樣品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3、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248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氯甲烷、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12項,其中,四氯化碳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5×10-3mg/kg、氯仿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10×10-2mg/kg、1,2-二氯乙烷的最大檢出濃度為7.3×10-3mg/kg、1,1-二氯乙烯最大檢出濃度為1.1×10-3mg/kg、順-1,2-二氯乙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3.0×10-3mg/kg、二氯甲烷的最大檢出濃度為8.6×10-3mg/kg、四氯乙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6×10-2mg/kg、氯乙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2×10-3mg/kg、甲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9.1×10-3mg/kg、間二甲苯+對二甲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8×10-3mg/kg、氯甲烷的最大檢出濃度為1.0×10-2mg/kg、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最大檢出濃度為3.9mg/kg,均低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4、石油烴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70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的檢測,樣品均檢出,檢出結果范圍為8.73~567mg/kg,均未超出第一類用地分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5、有機農藥類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248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農藥類的檢測,樣品均未檢出,低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農藥類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②地下水
1、檢測結果分析
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采集了5份地下水樣品,檢測了pH、渾濁度、鐵、錳、銅、鋅、鋁、鈉、汞、砷、硒、鎘、六價鉻、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量)、苯乙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石油類(總量)、六六六(總量)、滴滴涕(總量),共25項,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地下水pH值范圍為7.10~7.77,呈弱堿性水;其余地下水指標24項共檢出11項,出現超篩選值的污染物包括渾濁度、錳、鋁共3項,超篩選值項目均不是本調查地塊的特征污染物,最大超篩選值倍數為5.0(鋁)~12.6(錳),地塊內上游、下游地下水監測點位均出現超篩選值項目,其余檢測項目均低于風險篩選。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常規指標渾濁度屬于生活類污染物,可能由于農業灌溉所致,渾濁度在東莞市地下水超標情況中較常見,且根據《地下水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試行)》附錄 H,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地塊場地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為本次場地環境調查的重點關注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關注污染物錳、鋁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故這些超標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徑,由此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因此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的渾濁度、錳、鋁不同程度的超出相應風險篩選值,因此建議在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用途的開發利用。
四、總體結論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橋頭鎮2013年第027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二類居住用地+商業金融業用地(R2+C2)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