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7
寮步鎮2019年第011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寮步鎮2019年第011號地塊
占地面積:4341.61平方米
地理位置:東莞市寮步鎮石步村(中心坐標位置:X=2547558.762,Y=487818.206)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寮步鎮石步西三股份經濟合作社
未來規劃:其他公共設施用地(C9)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廣東中健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調查緣由:東莞市寮步鎮2019年第011號地塊位于東莞市寮步鎮石步村(中心坐標位置:X=2547558.762,Y=487818.206),占地面積4341.61平方米。該地塊歷史用地性質為農用地,未來規劃為其他公共設施用地(C9)。該地塊屬于東莞市寮步鎮石步西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未來規劃用于建設喜慶樓及停車場。根據《東莞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東環[2018]310號),該地塊需開展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調查地塊2013年前為農用地,主要用于種植水稻、蔬菜等農作物,地塊北側區域設有兩處棚房,主要為農民的臨時休息處及狗舍,其中2008年及2013年地塊的農民對地塊進行了平整,僅對地塊內的農田植被進行清理,期間無外來回填土情況。
2013年至今調查地塊未進行開發利用,主要為草地、棚房及道路,其中,2014年調查地塊南側建有一條寬約5米的水泥道路;2016年東莞市安輝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調查地塊南側邊角設有一處臨時棚房(放置鏡子、外購玻璃)、一處遮雨棚(放置雜物,含機械設備)及一處廢棄玻璃放置處,均未涉及危險化學品等的堆放,棚房、遮雨棚廢棄玻璃放置處所在區域均已硬底化。
根據地塊相關資料分析、現場勘踏及人員訪談等,該地塊歷史上存在農作物的耕作,機械設備及外來石堆的存放,因此關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屬、VOCs、SVOCs六六六、滴滴涕及石油烴。
三、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
1、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初步調查共布設了5個土壤監測點(包含1個土壤監測對照點),調查深度為0~6.00m,項目組于2020年07月31日進行土壤樣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樣品16份(其中土壤檢測對照點位樣品1個,不包含現場平行樣品);檢測項目包括理化性質(1項)、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有機農藥類(6項)及石油烴。本次調查土壤中重金屬、有機污染物、有機農藥類及石油烴污染物的篩選值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土壤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對照點土壤監測結果
本次調查于地塊外采集了1個土壤對照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外對照點pH值為7.35;重金屬中砷、鎘、銅、鉛、汞、鎳均有檢出,六價鉻未檢出,有機類檢測指標除石油烴外其余均未檢出,檢出結果均滿足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且沒有超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檢測項目。
(2)地塊內土壤監測結果
①pH值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pH值的檢測,pH值的檢出范圍為4.54~8.94,其中7個土壤樣品的pH值小于7,8個土壤樣品的pH值大于7,總體來看,調查地塊以堿性土壤為主。通過與對照點土壤pH值對比分析,對照點及地塊內土壤均呈堿性,說明該調查地塊區域以堿性土壤為主。
②重金屬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檢測,通過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鎘、銅、鉛、汞、鎳的檢出濃度均滿足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且沒有超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檢測項目,六價鉻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重金屬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③有機物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有機物的檢測,共檢測了38項有機物。此次檢出的有機污染物包括氯仿、甲苯、乙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共4項,其中氯仿的最大檢測值為7.3×10-3mg/kg,甲苯的最大檢測值為7.3×10-3mg/kg,乙苯最大檢測值為1.7×10-3mg/kg,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最大檢測值為3.0×10-3mg/kg,以上4種有機物的檢測值均滿足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且沒有超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檢測項目,其余有機污染物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物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④有機農藥類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六六六、滴滴涕(有機農藥類)的檢測,檢測結果均未檢出,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有機農藥類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⑤石油烴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有15個土壤樣品進行了石油烴的檢測,檢測值范圍為32~661mg/kg,檢測結果均滿足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要求,且沒有超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的檢測項目,因此無需對地塊土壤開展石油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2、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項目組于2020年08月25日在地塊內共采集了3份地下水樣品,于地塊外采集了1份地下水樣品,檢測項目包括渾濁度、pH值、鐵、錳、銅、鋅、鋁、鈉、汞、砷、硒、鎘、六價鉻、鉛、鎳、石油類、六六六(總量)、滴滴涕(總量),共18項監測指標。本次調查地下水風險篩選值選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II類標準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中的相關標準要求。根據檢測結果分析,地下水環境調查結論如下:
(1)檢測結果分析
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的pH值為5.65,地塊內地下水監測井pH值范圍為5.80~6.66,均為弱酸性水。地塊外地下水對照井其余17項監測項目共檢出7項,均未出現超篩選值情況;地塊內監測井其余17項監測項目共檢出10項,其中渾濁度、錳、鋁出現超篩選值情況,渾濁度在3個點位樣品中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10.5~10.9;錳在1個點位樣品中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超篩選值倍數為10.8;鋁在2個點位樣品中均出現超篩選值情況,超篩選值倍數范圍為0.38~1.98,其余檢出指標均滿足本次調查《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附錄A中的相關標準要求。
(2)地下水人體健康風險分析
地下水指標中渾濁度屬于感官性狀指標,不屬于工業企業污染環境調查關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為本次環境調查的重點關注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徑包括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以及飲用地下水。因調查地塊所在區域均已供應自來水,不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飲用地下水暴露途徑。此外,超篩選值污染物錳、鋁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氣態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和吸入室內空氣中來自地下水的氣態污染物暴露途徑。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鋁、錳不存在暴露途徑,地下水中的超篩選值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風險在可接受范圍,本地塊無需開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3)地下水風險管控措施
鑒于調查地塊地下水污染物中鋁、錳的檢出結果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要求,因此在后期開發過程中不對地塊內的地下水進行以飲用水源為用途的開發利用。
四、總結論
綜上所述,本地塊土壤中重金屬、有機物、有機農藥類、石油烴等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GB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因此無需啟動土壤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根據地下水環境調查結果,在本地塊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源的情況下,通過風險分析地下水超篩選值污染物錳、鋁對人體健康的風險是可接受的,無需啟動地下水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果表明:東莞市寮步鎮2019年第011號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故該地塊作為其他公共設施用地(C9)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