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7
東莞市勤進達實業有限公司報告修改公司說明:
本報告已核實東莞市勤進達實業有限公司自動噴漆、烘干工序廢氣排氣筒未高出周圍200米半徑范圍的最高建筑物5米以上,因此其排放速率標準應按照環評批復執行標準要求的外推法計算結果的50%執行。本報告(報告編號:HJ202101244R1)出具后,原報告(報告編號:HJ202101244)收回并作廢。特此公示!